关于缴纳2014年度会费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3年12月26日
各会员企业:
感谢您一年来对商会工作的支持和关心。为更好的开展会员服务和本会的各项工作,按照《深圳市江西商会章程》和第一届第二次会员大会对会费的调整,现将缴纳2014年度会费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会费标准:
会长单位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20万元/年
常务副会长单位——————— 10万元/年
副会长单位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 5万元/年
常务理事单位———————— 0.8万元/年
理事单位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 0.5万元/年
会员单位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 0.2万元/年
二、缴费时间:敬请2014年1月30日前按以下方式交纳会费:
汇款方式:转账、支票汇入以下指定帐号
开户名称:深圳市江西商会
开户银行: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
银行帐号:4420-1518-3000-5252-1935
汇款时,请注明“缴纳深圳市江西商会会费”。
非常感谢您的支持!
深圳市江西商会秘书处
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